當主婦已經三年多了,已經不能再自稱為”新手主婦”…因為新手主婦這個稱謂應該是適用於新婚的太太(臉上還有著新婚的嬌羞,還打扮的美美的…但我剛結婚時也沒這樣。),像我這種雖對照於媽媽、婆婆是屬於幼幼班的,但稱新手還是有些不適合。
最近我發現 我愈來愈不喜歡煮菜,弄午、晚餐,甚至還有一次突發其想跟黃先生說 「我們來連吃一星期的外食,吃到沒什麼好吃,什麼都不想吃時,我再來煮飯好不好?」(天啊!可不要偷偷告訴我婆婆 我心裡竟有這種想法…)
(但單身時自己住外面時,每天吃外食也是吃到怕,吃到不知道要吃什麼…人啊!真矛盾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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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得結婚後常常有同學、朋友、同事會問我結婚後有什麼改變,覺得結婚好不好?每次我都說說來話長,有時間再寫個專章跟大家分享,沒想到一直沒時間寫下這段過程、經歷,卻一晃眼我已經結婚1年多了,好吧!就讓我利用這個機會來分享這一年的總總……
老實說我雖不是高中、大學同班同學中最早結婚的,但是在一群沒男(女)朋友、沒結婚的朋友中,還是老覺得自已是早婚一族…說到會結婚也許是因為我是一個喜愛家庭生活的巨蟹,不不不,這樣說有誤導世人之嫌…
真正想結婚有2個遠因,一是和黃先生在結婚前是處於分隔二地的情況,每週五我不是在趕火車回家就是在趕火車到高雄,星期五下午我總是歸心似箭,管它工作做完沒有,我的火車快來不及了…晚餐我沒有好好坐著吃過一餐,總是隨便買個什麼就上火車…而我又不是個到那裡都睡得著的人,常常在火車上睜著眼呆坐5小時,還曾經坐到吐出來…所以我想要盡早結束這種奔波的日子,二是SARS期間這種火車之旅讓我十分心驚膽跳,疑神疑鬼稍有症狀就緊張個半死,加上體認到生命其實很脆弱,眾多不確定因素在我們周圍影響著我們,所以想跟喜歡的人一起過生活,就是這二個因素讓我努力爭取調往南部,順利調完南部後又為了名正言順的住在一起所以我們就結婚了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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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帳是個很好的習慣,但是卻很難執行。常常前幾天還可以寫著麵包25元、飲料30元、筆記本50元、衣服980元、便當60元,但到了一星期後常常就是買東西280元、雜支150元、吃飯250元,再後來就是記一天空三天,最後就是再也沒有翻開記帳本了。
但是每年到了報稅時候都會覺得"騙人,我那有賺那麼多錢",沒有存款就算了,重要的是根本不記得錢花到那裡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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媽媽好像就是要會煮菜,廚房就是媽媽的地盤,而且還得在吃飯時間前準備好,沒有人會懷疑這些事是不屬於媽媽的,而家人有權利抱怨菜煮得難吃、太鹹或是不準時開飯,妨彿就原來就是母親的天職,上天一定在每個媽媽的身上放了某種隱性基因,而這種基因在結婚後就會自然顯現。所以我在結婚前一次都沒有人叫我進廚房學作菜,我只會洗米、洗菜、洗碗還有其他簡單的家事,而料理我只會煮飯(把米洗好放進電鍋或電子鍋)、炒菜(把洗好的菜依照媽媽指示丟進炒鍋裡並且翻它個幾下,我是媽媽手的延伸,是代炒菜的機器人…)、煎蛋、煮泡麵,其他的說真的我都不會,不會做什麼家常菜也不會做什麼名菜……
我想我婚前的這身功夫和黃先生差不多,但是從法院公證處蓋完章、宣誓完的隔天,從有人幫忙化妝、整理頭髮及穿著白紗、禮服的隔天,我們就像午夜12點鐘響過的灰姑娘,南瓜禮車和身上的禮服通通不見,而變成一個穿著睡衣、家居服(或是T恤、短褲)的灰姑娘,而且在一覺睡醒時我們身上多了個太太、媳婦的角色,馬上就得融入對方的家庭,並且馬上就得進廚房圍上圍裙、拿著鍋鏟、炒鍋弄出一桌好菜,而原先跟我同等級的黃先生怎麼就是不會被期待馬上變大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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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段時間在工作不是很順利下,認真的考慮回家專心當個主婦,生個孩子,過家庭主婦的生活(現在還是會想,或許明天我就辭職回家吃自己也說不定)。
主婦沒有一個工作做後盾,沒有每個月固定收入,吃穿都得看先生臉色,要錢的時候得低聲下氣(雖然說民法已經把家務有給制給修進去了,但是給不給還是得看先生吧!),但是可以把孩子顧好,可以當全職的媽媽,不用擔心保姆的素質,自己的孩子不會造成年邁公婆或父母的負擔,可以把家裡整理好,好好煮一頓飯,可以想煮飯的時候再上市場買菜,可以有很多自己的時間,可以做長久以來自己很想做的事情…啊!我好像把回家吃自己想得太美好了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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